博物馆照明设计四大规范,提升空间格调和文化
- litivi.com
- 朗晖
- 次
- 2020-12-28
随着博物馆建筑在社会中地位的提升,人们对其空间品质的要求也大大提高,光逐渐成为博物馆建筑环境营造的重要因子,它不仅具有照明环境、界定空间的作用,还能表现出一定的空间格调和文化内涵。因此,怎样利用光去创造更为舒适宜人、利于展陈的空间环境是其设计的关键。
那么,在光和影以及亮度的平衡中如何寻找视觉的最佳舒适点呢?
一、避免和消除反射眩光
在观众观看展品的视场内,不应有来自光源或窗户的直接眩光或来自各种表面的反射眩光。在光泽面(如展柜玻璃或画框玻璃)上产生的映像不应妨碍观众观赏展品;对油画或表面有光泽的展品,在观众的观看方向不应出现光幕反射。对于灯具在展品上形成的一次反射眩光,可以将灯具安装在无反射干扰的布灯区进行消除。
二、视觉适应
根据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,展品的亮度应高于背景亮度,其亮度比不宜超过3:1。亮度过高的区域将成为眩光源,造成视觉困难,影响细节观看。对于陈列特殊感光展品的区域,当整体照度较低的时候,要求对视觉适应有所考虑。接近这些区域的时候,需要提供视觉过渡。
三、均匀度
根据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,对于平面展品,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不应小于0.8,但对于高度大于1.4米的平面展品,要求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不应小于0.4.
四、灯具与建筑完美的契合
灯具作为场景中组成元素之一,不仅仅为场景提供照明,同时构建博物馆照明场景的风格基调,在表现展示主题的过程中,灯具的外观设计应当和建筑的风格协调,避免与博物馆建筑设计环境格格不入。
- 上一篇:体育馆照明设计四大质量标准
- 下一篇:博物馆照明设计还原展品真实性,使历史和艺术